为切实加强城市道路挖掘施工过程中的地下管线保护工作,有效防范安全事故,新乡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关口前移、联动管理”的原则,自2025年起对破路审批流程进行系统重构与优化,创新推行“地下管线先行勘察与联合保护”机制,取得显著成效。
一、创新机制:关口前移,协同勘察,方案先行
该中心将管线勘察与保护事项调整至行政许可前端,要求申请单位在办理破挖许可手续前须完成以下三项程序:一是全面管线交底。申请单位应通过“管线联络群”主动对接破挖区域涉及的供水、供电、燃气、供热、通信等管线产权单位,开展现场勘查与数据对接,准确掌握管线位置、埋深及保护要求。二是编制专项方案。申请单位应依据交底结果编制详实的《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方案》,并履行由施工、监理、建设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四方审核程序,方案未经核准不予受理许可申请。三是签订保护协议。明确要求申请单位须与燃气、电力等高风险管线单位签订《管线保护协议》,进一步压实各方安全责任。
二、过程管控:动态联动,精准研判,规范处置
该机制不仅前置于行政许可环节,更贯穿施工全过程。一是建立应急会商制度。施工期间如发现未明管线或出现管线隐患,申请单位须立即停工,第一时间通知相关管线产权单位到场会商研判,制定处置方案。隐患消除之前,严禁擅自复工。二是规范抢险作业流程。管线发生险情需紧急抢修时,产权单位须在“管线联络群”第一时间发布信息,其他单位接报后迅速派员到场开展管线交底,明确区域管线情况后,方可开展抢险作业。三是落实探测先行要求。针对供排水、供热等管线泄漏引发路面塌陷的情形,要求产权单位在抢险前先行开展地下空洞探测,明确空洞范围及风险边界,制定专项安全方案。上述工作完成后,方可开展抢险作业,严防地下涮空引发施工机械沉陷等次生事故。
三、实施成效:源头管控,凝聚合力,共筑防线
自该机制实施以来,成效逐步凸显。一方面,安全根基持续夯实。通过关口前移,推动管线保护由“事后处置”向“事前预防、事中严控”深度转变。2025年,在“地下管线先行勘察与联合保护”机制推动下,相关安全隐患实现源头管控,各方安全责任得到有效落实,城市“生命线”安全水平显著提升。另一方面,协同效能显著增强。新乡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牵头构建地下管线“信息共享、现场共管、应急联动”的管理模式,有效打破以往各自为政、信息分散的局面,形成管线保护合力。该模式获得水、电、气、暖、通信等单位一致好评。
下一步,新乡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将继续与各管线单位深化协作,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的规范化与精细化水平,持续夯实城市地下管线的安全基础,为城市“生命线”的安全平稳运行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。
作者:新乡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 刘帅
